跳到主要內容區
bbb
:::

行天宮急難救助

一、獎助資格:
發生急難變故(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進行申請,且同一項目於其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以濟助一次為原則)

二、應繳資料:
1. 轉介申請表
2. 近三個月戶籍謄本影本乙份(含記事欄)
3. 低收、中低收證明或最新年度國稅局所得資料及財產清冊
4. 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
5. 重大事故證明資料

三、獎助金額:
依需求申請

四、校內截止日:
無,全年受理

請符合資格且有意願申請的同學自行下載列印或到註冊組領取申請表填寫,並於校內截止日前將申請表及相關表文件交回註冊組,以利後續申請作業。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