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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賑災基金助學金

一、獎助資格:
1.重大天然災害災區家庭
2.領有低收、中低收或其他清寒證明

二、應繳資料:
1. 申請書
2. 重大天然災害災區家庭證明(由公所出具證明)
3. 低收、中低收清寒證明
4. 戶口名簿影本
5. 在學證明
6. 切結書

三、獎助金額:
5000元

四、校內截止日:
114.10.07

請符合資格且有意願申請的同學自行下載列印或到註冊組領取申請表填寫,並於校內截止日前將申請表及相關表文件交回註冊組,以利後續申請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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