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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3年至115年美感與設計課程創新計畫 申請計畫彈性調整收件期程及更正原函部分日期

「113年至115年美感與設計課程創新計畫-115學年度設計教育/基本設計課程申請計畫」彈性調整收件期程及更正原函部分日期案
說明: 
一、本局115年6月4日新北教社字第1151066761號函諒達及依據教育部115年6月9日臺教師(一)字第1152601619號函續辦。
二、旨揭更正及調整事項說明如下:
(一)文字更正:有關「計畫期程:115學年度」部分,其中原文字「115年7月1日」係屬誤植,特此更正為「115年8月1日」。
(二)收件期程調整:原「有意申請之各校請於115年6月30日(星期二)前將申請資料送各區基地大學」,現將期程彈性調整為「115年6月30日至7月31日前」。
三、如有未盡事宜請洽:
(一)總計畫團隊(國立成功大學)承辦人莊小姐,電話:(02)23145277。
(二)北區基地(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承辦人張小姐,電話:(02)27360316。
正本:新北市各公私立高中職暨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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