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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溫馨助學圓夢基金(長期獎助,每學年度需重新審核)

一、獎助資格:
1.設籍本市半年以上(需與父母1人或監護人同戶籍)
2.家境清寒、家庭突遭變故或家長非自願性失業,經濟困難致有學習中斷之虞的學生
3.114學年上下學期學期平均80分以上或具特殊才能(曾獲市級比賽前三名者)

二、應繳資料:
1. 申請表
2. 家庭概況表
3. 服務同意書
4. 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5. 低收入戶證明影本或全戶稅籍資料(戶籍所屬稅捐稽徵處申請)
6. 114學年上下學期成績單
7. 在學證明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8. 特殊才能之具體成績證明(無則免)
9. 特殊事蹟(無則免)

三、獎助金額:
每學期7500助學金
每個月3250生活費

四、校內截止日:
115.09.30

請符合資格且有意願申請的同學自行下載列印或到註冊組領取申請表填寫,並於校內截止日前將申請表及相關表文件交回註冊組,以利後續申請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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