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基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急難救助金
一、獎助資格:
急難救助以「提供暫時性經濟協助」為原則,於急難事故發生六個月內提出申請,
救助申請以一年單次為限。
二、應繳資料:
1. 本基金會申請表或個案協助轉介單。
2.近六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影本亦可)。
3. 需救助之相關證明,如火災證明、車禍事故證明、醫師診斷證明、死亡證明、醫療收據
影本、重大災害證明、住屋全毀半毀證明文件或照片、新聞媒體報導資料(特殊社會案
件)等。
4. 申請人或代收者之帳戶資訊(戶名、帳局號)存摺封面影本乙份,以供匯款(若提供代
收者之帳戶,務必提供切結書正本)。
5.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
三、獎助金額:
依需求申請
四、校內截止日:
無,全年受理
請符合資格且有意願申請的同學自行下載列印或到註冊組領取申請表填寫,並於校內截止日前將申請表及相關表文件交回註冊組,以利後續申請作業。
急難救助以「提供暫時性經濟協助」為原則,於急難事故發生六個月內提出申請,
救助申請以一年單次為限。
二、應繳資料:
1. 本基金會申請表或個案協助轉介單。
2.近六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影本亦可)。
3. 需救助之相關證明,如火災證明、車禍事故證明、醫師診斷證明、死亡證明、醫療收據
影本、重大災害證明、住屋全毀半毀證明文件或照片、新聞媒體報導資料(特殊社會案
件)等。
4. 申請人或代收者之帳戶資訊(戶名、帳局號)存摺封面影本乙份,以供匯款(若提供代
收者之帳戶,務必提供切結書正本)。
5.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
三、獎助金額:
依需求申請
四、校內截止日:
無,全年受理
請符合資格且有意願申請的同學自行下載列印或到註冊組領取申請表填寫,並於校內截止日前將申請表及相關表文件交回註冊組,以利後續申請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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